2021-05-06 14:04: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同步未知发布: 2021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75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0浙江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75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75名教师身份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教育网(http://www.jiande.gov.cn/jyj/);
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
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
(三)建德市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普高地理教师、初中社会教师、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初中美术教师职位和小学语文教师1、小学数学教师1、小学英语教师1、小学科学教师1、小学音乐教师1、小学美术教师1、小学体育教师1和小学信息教师1职位,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职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5.具备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普通高校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职位的,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教师职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在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其他人员报考教师职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6. 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时—2021年5月18日下午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1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
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信息。考生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21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时—2021年5月20日下午17时。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改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16时。未及时改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改报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5月24日9时—2021年5月25日下午16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通过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8日9时—2021年5月30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和《2021年杭州建德市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
三、考试
(一)初中信息教师、小学(小学语文教师1、小学数学教师1、小学英语教师1、小学科学教师1、小学音乐教师1、小学美术教师1、小学体育教师1和小学信息教师1职位除外)、特殊教育教师和学前教育教师职位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职位的考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以本公告第四项资格复审要求的材料为准。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普高地理教师、初中社会教师、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初中美术教师职位和小学语文教师1、小学数学教师1、小学英语教师1、小学科学教师1、小学音乐教师1、小学美术教师1、小学体育教师1和小学信息教师1职位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与本公告第四项资格复审提供材料相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包括专业结构化面试和模拟上课(其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根据报名人数考试分两种方式:
方式一:报名人数超过职位数1:3比例的,进行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人员。第二轮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需进行技能测试)。第二轮面试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的考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二:报名人数不足职位数1:3比例的,直接进行模拟上课(其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资格复审
对初中信息技术、小学(小学语文教师1、小学数学教师1、小学英语教师1、小学科学教师1、小学音乐教师1、小学美术教师1、小学体育教师1和小学信息教师1职位除外)、特殊教育教师和学前教育教师职位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建德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二)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普通高校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届时解除聘用关系。
(四)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名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建德教育网(http://www.jiande.gov.cn/jyj/)、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公布。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七)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八、招聘人才政策
(一)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安家补助
学历
|
人员类别
|
安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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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到位年限
|
全日制本科生
|
师范大学或综合性大学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
2万元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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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重点院校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5万元
|
3年
|
|
全日制 硕士
研究生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万元
|
3年
|
本科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重点院校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8万元
|
3年
|
|
/
|
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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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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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
/
|
省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
|
50万元
|
5年
|
/
|
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
|
100万元
|
8年
|
/
|
学科竞赛金牌教练
|
150万元
|
8年
|
(二)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生活补贴
学历
|
人员类别
|
生活补贴政策内容
|
合计
|
|
全日制本科生
|
应届
|
普通高校本科生
|
社保缴满一个月可申请1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1万元。
|
2万元
|
“211”、“985”、“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生
|
社保缴满一个月可申请1万元; 社保缴满一年可再申请0.5万元;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1.5万元。
|
3万元
|
||
非应届
|
毕业三年内的“211”、“985”、“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生
|
社保缴满一年可申请1.5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1.5万元。
|
3万元
|
|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
应届
|
/
|
社保缴满一个月可申请3万元; 社保缴满一年可再申请2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5万元。
|
10万元
|
非应届
|
毕业三年内
|
社保缴满一年可申请5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5万元。
|
10万元
|
|
全日制 硕士博士生
|
应届
|
/
|
社保缴满一个月可申请5万元; 社保缴满一年可再申请3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8万元。
|
16万元
|
非应届
|
毕业三年内
|
社保缴满一年可申请8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8万元。
|
16万元
|
(三)其他招引教育人才奖励政策
对入选国家、省、杭州市“万人计划”的人选,在上级奖励或补助基础上,我市分别给予杰出人才每人100万元奖励;给予教学名师每人5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杭州市B类、C类、D类人才认定条件的人选到我市创新创业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并对在杭州地区首次购买住房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新引进杭州E类和一类、二类人才在本市首次购买住房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招聘名优教师
1.荣获“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2.辅导学生多次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竞赛等三等奖及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教师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有意向者欢迎咨询,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571)64735807,邮箱:12991075@qq.com。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 64720676。
附件: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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